- 第1节 “走进耶鲁”瞧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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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身在哈佛而从未去过耶鲁,始终存有好奇,所以当我在哈佛的燕京图书馆里邂逅《走进耶鲁》(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便毫不犹豫地借回家来翻看。原以为是青年学生或访问学者写的走马观花式的文章,没想到作者苏炜是在耶鲁执教中文多年的人物,比我还年长几岁。同僚中有大名鼎鼎的台湾诗人郑愁予,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康正果,还有我至今未曾谋面但通过一两次书信的孙康宜教授。
一篇长达万字的序言“母语的诸天”,刚开始让我看得眼馋心热,好生羡慕。那“中文的乌托邦”,看似“一片人文世界的‘香格里拉’”,“是我辈漂流人打着灯笼、踏破铁鞋、穿越两洋水土云烟,寻觅经年而难得一见的”。可是我很快就明白了其间的酸甜苦辣、冷暖自知。首先要面对牙牙学语的高智商才男才女们的病句:“我很病”“我要见面他”“我不跟你同意”,还要对他们解释“我家有三口人,妈妈是一口,爸爸是一口”有什么不妥,更要能够对这帮外国孩子注解“青梅竹马”、“风花雪月”、“相濡以沫”、“时不我予”,简直匪夷所思。没有金刚钻,还是别揽瓷器活。
能够胜任,也未必没有苦衷。成功教学之后,作者竟然会动这样的恻隐之心。许多学生修完课后就爱上了中文,决定改变专业方向。甚至选择到中国生活、工作。于是会把学生“引上一条远比当律师、医生、工程师等要清寒、艰难得多的人生道路”。“父母亲为他们竟然学会了使用‘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而骄傲,却又同时难过不已。因为这么一来,这么遥远而陌生的一门语言,也许就要把他们自己的儿女带到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去了”。
甚至还会有更大的麻烦。接踵而至的可能竟会碰上这样的事情。在《史力文为什么中止了学中文》一文中,作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史力文在去过中国之后反而决定不学汉语的故事。仅仅去过两次中国以后,这位白人小伙子坦然对自己的老师承认,“我发现,我的中文学得越好,我人就变得越坏,真的”。“不骗你,我已经知道我在中国可以怎么‘混’了,而且我可以‘混’得很不错”。“可是,我自己会变得这么‘混’,对,就是‘混蛋’的‘混’。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原来这位学生发现,只要说假话、会骗人,就能混得好。“我发现我的中文越好,我就开始好像越来越不尊重中文了。这样学下去,结果就会是----中文和中国,我都不尊重了,我不愿意这样”。这又是一种始料不及的结果。
作者后来发现,其实语言是会改变生命的。“附丽在语言中的文化历史、道德规则和行为习惯等,会不知不觉地成为一种仿若空气和血液似的潜意识、潜规则,流荡在整个学习的氛围里,制约着、更易着这个学生的言谈举止乃至行为个性”。以至于出现这样有趣的现象,原本并不相识的美国男女,在强制性使用中文不许说英语的训练班里结识,当两个月的暑期强化训练结束后,“开始哇啦哇啦大说英文,纷纷回复了他们在英语母语里的身份原形,本来在中文言说里早已彼此熟悉的那个‘自我’和‘他者’,一眨眼之间,全都成了陌生人!”学生之间许多人都说,“不行,我们是在说中文的时候交的朋友,如今在英文里,得重新再认识一回,再交一次不同的朋友!”
作者认为“语言改变生命”是普遍规律,并非中文独有的魅力。不过我还是从语言的教学与掌握中看出语种之间的一些差异。首先来看看孙康宜教授组织起来的这个团队。里面有来自台湾的当代诗人郑愁予,八十年代就在中国大陆出版过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的苏炜,还有同是大陆来的自从50年代做学生时起就因言获罪、有过两次牢狱之灾的“关西大汉”康正果。而孙康宜教授本人,却是用英文著述中国古典文学的华裔汉学家,自称“因为在美国大学校园里用英文教了几十年书,英文写作很顺溜,中文则快忘光了”,是从1994年前后,才重新开始中文写作的。“所以,她由衷地把自己当作初学者”,每以初稿示人,恳请同僚们“敲打”她的中文。这无疑是一个很有特色和吸引力的团队。但如果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则有些不可思议。首先,这里面并没有所谓国学大师。其次,如果中国大学的英语系由一名善用中文著述英文经典著作而英文写作并不顺溜的人掌门,领着几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美国诗人和小说家,就能教好本科生的英语?何况英语里好像也没有国学大师一说,至今我也没在美国听说英语系里的教授有谁的英文功底、造诣或是古文(古代英语)比同僚的其他英语教授们高明,是大师云云。这究竟是中文的独特魅力,还是沉甸的历史包袱?
抖完这个包袱,我还得说说苏炜的《走进耶鲁》一书的全书概貌,因为它并不只限于介绍美国的耶鲁大学。全书共分四辑,只有“讲坛拾趣”、“校园思见”算是与耶鲁有涉,“芳草天涯”、“海国观想”基本上是走出耶鲁的。留有印象、值得记叙之处颇多,只能挂一漏万地说一说。
轶事不少,秦牧是其“邻家长辈”,与其通信的郁风,原来不光是黄苗子的夫人、郁达夫的亲侄女,而且还在“十七八岁的青春年华”,就和“鲁迅先生一起吃过饭”,并接受过鲁迅题赠的画册。还有作者和张充和老人(沈从文妻妹)的交往,等等。然而真正难能可贵的是,在纪念父亲的文字里,作者敢于这样剖析曾经在“文革”前担任过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的父亲:“多年的‘从政生涯’,已经使父亲自然而然形成了两副面孔”,“公家的”和“私人的”、“公众的”和“私下的”。
还有长篇文章分别介绍了诗人程坚甫、油画家陈衍宁、国画家刘国玉、以及歌唱家范竞马等,充分展示了作者兼通艺术音乐的专门知识。但是恕我直言,作为散文写作,作者可能恰恰犯下了不会惜墨的错误。也许作者知识太丰富、太有才,下笔太容易,但是这样让文字轻易地流淌,反而难于抓住读者的心。也许正如作者文中交代过的那样,有一回,作者让康正果给自己的文稿提意见,这位关西大汉毫不客气地说:“至少要删掉两千字,这稿子才能成型”。所以,这部二十七万字的《走进耶鲁》,真不知要删去多少万字才能算得一部好书。
或许,由于作者写过小说的缘故,真正写得精彩的恰是两篇人物剪影。除去前文提到过的白人学生史力文,还有一个中国来的三好学生、被隐去姓名的小S。由于被宣传机器所愚弄,其僵化的头脑使他走在耶鲁的校园里整天都要急切地与人辩论,非要把自己的偏见强加于人。谁不愿意接受他的观点,他就跟你没完。偏执使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被迫休学、接受心理治疗。这样病态的少年身影,恐怕在国内还有许多。我实在是不希望再在耶鲁或是哈佛看到这样受到宣传愚弄伤害的年轻人。
耶鲁培养出的美国总统,在人数上可能要胜于哈佛,但是真正能够让我醉心于耶鲁、并暗中希望那原本是应该属于哈佛的荣誉的,可能只有一项。那还是在越南战争期间,耶鲁大学的布鲁斯特校长,曾经“漠视美国政府对反战学生不得给予奖学金的规定,坚决遵循以申请者的学术成绩为评估唯一标准的原则,最后不惜以丢掉联邦政府一大笔资助而陷入经济困境为代价”,“因而被全美知识分子和大学校长们视为‘英雄’”。这里面体现出来的,才是真正叫得响的“耶鲁精神”。只此一例,惜哉哈佛。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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