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一章

  4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我信仰上帝。我父亲每个星期天都会带我去教堂。我会坐在主日学校里,听着关于上帝的故事。布道结束后,我们会在教堂的院子里举行小型聚餐,每人都会从自己家里带来一个做好的菜,炸鸡块、砂锅西兰花、水蜜桃馅饼,等等。

  然后我们会回家,我母亲会举着一把切肉刀,一面绕着房子追着父亲跑,一面尖叫:“我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先生!就像那些教堂里的荡妇们,假装去听赞美诗,只是想坐在你旁边!”

  他们会一圈又一圈地追逐下去,我的父母,他们绕着房子赛跑,我则在衣柜前面蜷缩成小小的一团。我能听见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不用看也知道,万一父亲放慢了脚步,转错了弯,或者在楼梯上绊倒,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我信仰上帝。每天早上,当我醒来,看见父亲还活着,我会把这看做上帝的庇护。直到我长大了,我才开始明白每个星期天早上,在父母的房子里发生着什么样的事情。我开始明白了,父亲的存活跟上帝的意愿没有丝毫关系,是由我母亲的意愿决定的。母亲没有杀掉父亲,因为她还不想他死。

  她不要他死,她的目的是折磨父亲。让他活着的每一刻,都如同在地狱里煎熬。



  我的父亲还能活着,是因为我母亲觉得,让他死掉太便宜他了。

  “你们找到史密斯先生了吗?”

  “对不起,你说什么?”

  “你们找到史密斯先生了吗?我的猫。妈妈今天早上出去找他了,但她还没回来呢。”

  蒂蒂迅速地眨了几下眼睛。她刚爬上楼梯,把地下室的门打开,就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位表情严肃、满头卷发的四岁小姑娘。显然,克拉丽莎?琼斯现在醒了,正在进行调查呢。

  “哦,我懂了。”

  “蕾?”一个男低音打破了沉默。蕾听话地转过身去,蒂蒂抬起头,看见杰森?琼斯正站在门厅里,打量着他们两个。

  “我要找史密斯先生。”蕾楚楚可怜地说道。

  杰森伸出手,他的女儿向他走去。他没有对蒂蒂说一个字,径自走回了家庭活动室,女儿跟在他身旁。

  蒂蒂和米勒也跟了过去,米勒轻轻点了点头,示意那个穿制服的警官走开。

  家庭活动室不大。有一张双人沙发,两把木头椅子,一个嫁妆箱,上面盖着一小块蕾丝桌布,还能当茶几用。角落里立着一个仿橡木的微波炉架,上面放了一台中等大小的电视机。房间的其他角落放着一张孩子用的小工作台,还有一排箱子,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从一百支装的蜡笔,到整整两打芭比娃娃。从那些娃娃可以看出,四岁大的蕾喜欢粉红色。

  蒂蒂从容不迫地在房间各处查看。她在壁炉架上放着的那些木质相框前停下脚步,照片记录了蕾从刚出生的小婴儿,如何一年年长大,她的第一次吃饭,第一次走路,第一次骑三轮车。照片里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没看见祖母、祖父、婶婶或者叔叔的身影。只有杰森、桑德拉和蕾。

  她注意到其中一张照片,蹒跚学步的蕾,手里牢牢抓着一只脾气相当好的橙黄色大猫,那应该就是著名的史密斯先生了。

  她努力穿过那堆玩具,看到那张工作台上摆着一张完成了一半的涂色作品,画的应该是灰姑娘和两只小老鼠。正常的东西。蒂蒂想道。正常的玩具,正常的物件,正常的家具摆在一个正常的南波士顿家庭里。

  可是这个家庭不正常,否则她就不会在这里。

  她不止一次在那些玩具边走来走去,试图在不看那位父亲的情况下引起他的注意。大多数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早就发怒了。妻子失踪了。执法人员占据了他的家,侵略了他的隐私圣殿,随随便便把他家里的私人照片拿起来互相传看,尤其是在四岁的女儿在场的情况下。

  可她没有从他身上感受到任何情绪。什么也没有。

  就好像,他这个人根本不在房间里。


  最后,她终于转过身去。杰森?琼斯就坐在双人沙发上,用胳膊搂着自己心爱的女儿,目光一动不动地落在空白的电视机屏幕上。他有一头浓密的乱发,留着富有阳刚之气的络腮胡,一件合身的海军蓝棉质衬衫衬托出他的胸肌线条,性感、父性还有一种神秘的邻家男孩气质,在他身上合而为一。他是那些新闻女主播的梦中情人,米勒说得没错,要是他们不能在第一辆新闻采访车呼啸而来之前找到桑德拉?琼斯,那他们就玩砸了。

  蒂蒂拿过一张木头椅子,放在沙发前面,自己坐下。米勒见状,识趣地退到了后面,这样有利于接近孩子。两个警官同时现身,可以让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丈夫感受到更大压力。但对于孩子来说,就没这个必要了。

  杰森?琼斯的目光终于移向她,停留在她脸上,蒂蒂居然身不由己地感到一阵战栗。

  他的眼神很空洞,望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正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她以前只见过两次这样的眼神。第一次是审讯一名精神病患者,那个家伙为了解决生意上的冲突,杀死了自己的合作伙伴和他的全家,用的是一把弓弩。第二次是和一名二十七岁的女性谈话,她从十二岁起就被一对富有的夫妇当做性奴,囚禁在他们位于波士顿的褐砂石豪宅里,长达十五年。获救两年后,这位女性受害人死于自杀。她走进了斯托罗大街川流不息的车潮中。据目击者说,她死得毫不迟疑。就那么从路边下来,径直走到一辆丰田汉兰达越野车前。

  “我要我的猫。”蕾说道。她在沙发上坐直了身体,稍稍离开了她父亲的身边。他并没有试图拉她回来。

  “你最后一次看到史密斯先生是什么时候?”蒂蒂问她。

  “是昨天晚上。我去睡觉的时候,史密斯先生总是跟我一起睡的。他最喜欢我的房间。”

  蒂蒂笑了。“我也喜欢你的房间。画了那么多花儿和漂亮的蝴蝶。装修的时候你帮忙了吗?”

  “没有。我还不会画画,那是我妈妈和爸爸画的。我四岁零九个月了,你要知道。”蕾挺了挺她的小胸膛,“我是个大女孩了,大女孩要有大女孩的房间,这是他们送我的四岁生日礼物。”

  “你才四岁?不可能。我还以为你都五六岁了呢!你的爸爸和妈妈给你吃什么好东西了吧,你的个子可比一般四岁的孩子高多了。”

  蕾咯咯地笑起来。她父亲什么话也没说。

  “我喜欢芝士煮通心粉。这是我在世界上最最喜欢吃的东西了。要是有火鸡热狗肠的话,妈妈也会让我吃。她说,我需要蛋白质。要是我吃了足够的蛋白质,晚饭就能吃奥利奥饼干当甜点了。”

  “昨晚你就是这么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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