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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仁寿县卫生局局长李书铭向仁寿县纪委报告了为其女儿举办婚礼的事宜,签订了保证不大操大办、不宴请同事和下属的承诺书。7月20日,李书铭在双流雅居乐珀雅园酒店为女儿举办婚礼,婚宴78桌,共收取公职人员礼金9.8万元。(6月9日《光明网》) 有了书面《承诺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就有章可循。虽然内容详尽,但不得不说,其规定内容本就是广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以及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常识”。更何况,以“承诺书”的方式只对科级干部做出约束,其约束力和影响力显然有限。 倘若,官员能时刻提醒自己,告诫自己,不能拿的东西不拿,不能收的钱不收,不该帮的忙不帮,那么“承诺”还是可信的,清正廉洁还是可以保证的。 就是因为,巨大的诱惑面前,已经忘记了自己签订的“承诺书”。若是这个“任职承诺书”以后真的成为了“一纸空文”,那么必将引起群众的强烈反映,社会的影响恶劣,将会严重的损坏广大党员干部形象。 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自觉遵守“承诺”的事项,并把这些事项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和习惯。只有领导干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一诺千金,用作风转变的实际效果来证明对人民的承诺,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公开承诺不是喊口号,更不是走过场。共产党员是先进模范的代表,是人民群众的带头人,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公开承诺只是一种方式,创先争优也只是一个平台,一个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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