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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定调“裸官”治理思路: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今年5月底是广东治理“裸官”的截止时限,广东省委用有力的数据晒出成绩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6月9日新京报) “裸官”是2008年诞生的新词汇,意为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官员,现“半裸”一词又相继“出炉”,指配偶、子女一方移居国(境)外的官员。 从中央到地方“治裸”已有“上膛拉弓”之势,中央治理决心坚定,各地也正待中央发号司令,广东、山西个别省份已开始试点,但收效并非令人满意。笔者认为,治“裸”未动,还须“制度”先行,具体原因有三: 健全“裸官”界定制度才能划定“动刀”对象。到底是配偶和子女都移居国外的才算作裸官,还是“单方”移居就算?如果其配偶或子女没有移居,但又长期在国(境)外居住,这种情况也是否算?如果治理“裸官”连“裸官”的定义都没界定清楚,聪明的“裸官”定会钻制度的空子。“治裸”虽真抢真刀的干,难免会出现执法部门“硬拳打在棉花上”的尴尬情况。如果区别对待“裸官”和“半裸”,还容易诱发“裸官”瞒报心理,导致大量“落网之鱼”,最终收效甚微。 完善“裸官”申报制度才能坚强内部管理。一是完善填报制度。2011年起,“裸官”要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但正如新闻中所讲,假如没案发,那么无须填写两表,所以需变“事后”填报为“事前”填报。二是完善联合管理制度。“裸官”填报家庭信息后,如果相关部门不联合移居签证单位、金融单位、房产办理等单位对“裸官”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常态化核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那么申报制度将如同虚设。 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才能让监督“无死角”。对于“治裸”内部监督不可或缺,但“治裸”和“反腐”一样,是一场“全名战役”,媒介、群众等外部监督也不可缺位。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她们对“裸官”的生活起居、日常出行了如指掌。相关部门需开通举报热线,专门设立“治裸”办事处,并公开对举报事件的审理程序、时限,充分激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治裸”是一场攻坚战,是一场持久战,“拔师”之前须制度先行,用健全的制度浇铸锋利的战剑,才能速战速决,一击制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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