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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公布查处原因的案例中,不少案例同时被通报存在多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受贿”有超过八成案例提及,已经成为“老虎”“苍蝇”东窗事发的第一贪腐形式。 众所周知贿赂就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物质以及其它的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买通干部官员借机攀爬,为获得更多财富利益等所做的行为。 盘点近年来的众多贪腐案件,真可谓是花样百出,各种各样的稀奇古怪贪腐手段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从近年来经网络媒体披露的许多腐败案件来看,一些腐败分子在堕落成罪犯之前,都曾经是优秀干部,甚至时代先锋,绝大多数腐败分子的腐败起点,都是从接受他人贿赂起,便开始了他们的腐败人生,终因泥足深陷而无法自拔,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悔不该当初,糊里糊涂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令其后辈世代蒙羞。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很多类似于“我爸是某某、我亲戚是某某”等,打着政府官员旗号,招摇撞骗,胡作非为,有时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无赖别人“手里有权”很多事情涉事官员们还以“捂、压”的形式处理,对上贿赂上级官员“大事化小”,对下直接以“镇压”的形式处理受害者,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是恒久不变的真理,久而久之引起民愤,到了上面捂不住、下面压不了的时候,导致干部官员落马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是干部官员落马的重要原因。 在我们的反腐路上,贪污腐败分子固然可恶,为一己之私利,利欲熏心,为追求财富不惜一切代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确实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不能忽视的还有行贿者,往往行贿人的能量之大是不容忽视的,他们的行贿确实是扰乱社会正常政治秩序,也破坏了社会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腐蚀着党的肌体,他们的猖獗会使党和国家走向邪路。因此,现如今仅仅处罚受贿者的法律是不够的,这种做法存在重大漏洞,起不到从源头遏制贪腐行为的法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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