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通报23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自今年4月8日实行“周报”制度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相继查处956件违规案件,涉及干部超过1100人。(5月13日 四川在线) 据报道称,此次通报的案件除涵盖31个省份之外,通报案件还涉及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和中石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国有企业。而从被查处的人员来看,乡科级干部则成高发群体,占比超过8成。 如此一来,乡科级干部就成为了违反八项规定的高发群体。其实,究其原因,从外部环境上来看,乡科级干部基本都分布在基层一线。他们面临着农村人口少,政治圈子小、人情圈子大的问题,进而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很多人彼此间都很熟,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可能就会放松,百姓对干部的监督也会睁只眼闭只眼。如此一来,在某种程度上就对他们执行八项规定的行为有所放纵。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乡科级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乡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作风始终挥之不去。比如说,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间也是身份的炫耀。久而久之,公私不分就成为了习惯,进而导致“车轮腐败”。还有就是我们的乡科级干部对国家政策的忽视,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对其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虽然因为大摆筵席、公款吃喝等违规行为被免职处罚的乡科级干部不在少数,可是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为了一己私欲甘愿“以身试法”,进而导致违规事件屡屡发生。 最后,笔者认为,政令的下达,良好风尚的形成需要有一个传递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职级较高的干部已经明确了“高压线”的位置,临近界限点就会较为谨慎,懂得自我约束,调整自身行为。而乡科级干部由于认识不够深入,容易“混淆视听”导致违规。因此,纠正“四风”必须持之以恒,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最终净化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