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幸福广东”文化惠民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让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由省文化厅主办的“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将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在广东文化网上举行。该活动旨在借助网络优势,宣传和展示各地近几年来新创作的群众艺术精品节目,弘扬岭南文化,发掘艺术人才,促进广东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请各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推荐,踊跃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一: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活动方案 附件二: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作品征集表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活动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广东省委十届七次会议提出了文化强省建设的目标,并通过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纲要》提出,要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全省的公共文化单位创作了许多“三贴近”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为丰富活跃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贡献。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增加服务手段,让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幸福广东”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将举行“广东省文化惠民网上大汇演”。希望借助网络优势,宣传和展示各地近几年来新创作的群众艺术精品节目,进而弘扬岭南文化,发掘艺术人才,推出新人新作,促进广东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更多的人了解网络与艺术相结合的魅力。 二、活动主题 网络共享,幸福乐民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 广东省文化馆 网站支持:广东文化网(WWW.gdwh.com.cn) 四、参赛作品要求 (1)报送节目须2007年以后的创作的作品,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贴近生活,反映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2)本次参赛作品分为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音乐四大类别,报送节目需以视频形式录制成光盘(包括VCD、DVD、MPEG等形式);音乐、舞蹈和民间艺术类节目时长在8分钟之内;戏剧、小品类限在时长12分钟之内。并保证提交的作品可以正常播放。 (3)参赛节目可来自于家庭、社区、军营、农村、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 (4)参加比赛的作品由各地级市以上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统一收集,审核推荐,要求填报参赛作品推荐表(各地可将优秀节目,重点推荐),并将登记表刻成word97—2003格式光盘或电子邮件报送,也可以直接报送到广州市培正一横路8号广东省文化管创作调研部。 五、评选办法 1、收集上网:所有报送节目投放“广东文化网”专门频道展出。 2、大赛由网民对所有报送节目进行评选,根据作品网络人气投票票数和专业评委评分相结合,按照报送节目的30%比例选出优秀节目再进行网上投票评选,最终按网络投票高低评选出获奖作品。 3、组织奖评选办法:以市为单位参与评选,由组委会根据各地市组织参赛节目的数量、组织观众观看和投票以及取得的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 六、奖项设定 一等奖:4名(各类别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12名(各类别取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20名(各类别取5名),奖金:1000元; 最佳组织奖若干名。 七、其它事项: (1)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订的比赛规则,组委会将对比赛的举办以及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做出保证。 (2)大赛将全程视频在网上播出,参赛作品内容凡涉及剽窃他人艺术成果的,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作者责任。 作品版权归属作者,作者投件后,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拥有本次比赛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八、活动时间和联系人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 收到通知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2)联系人:徐秋菊、陈才 联系电话:020-8760362187673826(传真) 邮箱:87603621@163.Com 地址:广州市培正一横路8号广东省文化馆创作调研部 邮编:510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