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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在一些地方,政绩观扭曲,统计造假“前赴后继”,屡禁不绝,搞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政府公信力。(2月15日 新京报) 众所周知,对一级政府来说,各类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否,不但会影响决策部门的结论,而且还会影响到对所辖区域的整体规划和区域发展。然而,当下在一些地方,政绩观扭曲,统计造假屡禁不绝,搞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统计数据“掺水”比腐败还可怕。 诚然,现实中确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存在。无论是在权力高压下的所谓“唯心造假”,还是碍于官场人情的“将错就错”,种种造假行为已经暴露出部分官员为谋求仕途升迁的扭曲的政绩观,这样的政治生态土壤,值得管理者以思考。反观统计中的虚报,统计工作人员或许有一定责任,但它背后的力量——地方政府不容小觑,这个板子要打在统计工作人员的身上,更要打在其背后,为“掺水”造假者下猛药。 国家统计局马堂建曾表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惩治预防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显然,各地单纯追求对GDP的考核是造成统计水分甚至造假的重要原因。因此,“统计造假是一种严重腐败!”在“长官意志”下,基层统计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为虎作伥”,帮助造假。 因此,遏制数据造假必须多举并用、多管齐下进行治理,消除造假动机、提高造假成本等,但最根本的在于改革政绩考核体制。政绩考核标准不仅应有经济指标,不能光看表面的GDP,也应有环境指标和社会指标;既应看成绩,也应看为此付出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环境成本;既应看所取得的政绩的量,也要看所取得的政绩的质等等。发挥全面、综合的数据评价效果。(文/李小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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