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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南充市将对“坝坝舞”在时间和地点上实行“双限”。 若超标准排放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城管部门在警告无效后,将对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是目前为止,四川省出台的首例有关广场舞管理的办法。 “广场歌舞”是指占用城市广场、人行道、公园、码头等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开展的唱歌、跳舞、表演等健身娱乐活动,历年来,因其最受是中老年人,尤其是女性的欢迎。但是,广大的“广场舞”爱好者们,在你们健美身体的同时,请同时也要考虑到广场舞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广场舞,一般开始的时间都是在18:00—22:00左右,地点基本上都是占用人行道开阔地带等其他户外公共场所。在这个时间段,对于跳舞的爱好者们来说,这是饭后适量运动,健身的最佳时段,可是对于某部分人来说,这也许是繁忙工作的休息时间,也许是抓紧时间补课学习的时间……有一种污染叫做“噪音污染”,广场舞的音响效果,足够威力吵民扰民。 法律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能妨碍到别人。但在现实中,广场舞爱好者与附近受影响的居民似乎往往很难形成这种共识。所以,政府作为为人民群众排忧艰难的部门,为了权衡双方的利与弊,我想:出台坝坝舞管理办法,也是“被逼”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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